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计划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和《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0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共资助“深圳市佳晨科技有限公司”等277家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获资助企业(参见附件1)于2020年6月3日前,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窗口,填写确认本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并核对填写《银行基本账户证明》(附件2),错误或逾期将不予办理。二、请将收款收据(填写格式见附件3)粘贴在《银行基本账户证明》下方指定位置,邮寄到我局。三、请各企业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对财政资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四、请各企业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总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2020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资助计划表2.银行基本账户证明3.收款收据格式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0年5月19日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707,联系人:朱其云,电话:82977355,邮政编码:518048,E-mail:shangshichu@zxqyj.sz.gov.cn) 附件下载2020年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资助计划表.xlsx银行基本账户证明.doc收款收据填写格式样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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